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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中心董事、監事、董事長、常務監事、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
本中心之組織編制及專任人員之任免、薪給、福利、退休及撫卹等相關人事管理規定,由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