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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館設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書目資訊中心,各置主任一人,由編纂兼任,
辦理全國出版品標準書號、預行編目業務暨書目網路合作事宜;其辦法由
本館擬訂,報請教育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書目資訊中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
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