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07:3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零點五七五計息。
貸款人每次貸款期間前三年免繳利息,由本部全數補貼;第四年起固定負擔年息百分之一點五,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年息。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