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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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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裁決委員被申請迴避者,在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停止參與裁決程序。但有急迫情形,主任裁決委員得為必要處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