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20:09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劃分漁區時,應會同有關單位組成勘查小組,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依各漁港之漁業經濟條件,單獨或聯合劃設一個漁區。
二、漁港與其附近之魚塭區,劃設一個漁區。
三、魚塭集中地區附近無漁港者,劃設一個漁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