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6:3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廠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廠長主持,副廠長、各課、場、室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