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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處管理站職掌如左:
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三、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四、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修事項。
五、觀光資源之保育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維護事項。
六、有關急難之救助事項。
七、其他經管理處指定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