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22:5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經濟法制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經濟法制之規劃及協調。
二、經濟法規立法政策擬訂之參與及協調。
三、經濟法規之審議與法制作業之處理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四、本部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五、本部訴願案件之審議及其行政訴訟相關事項之處理。
六、本部訴願案件類型化之研究。
七、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行政救濟事件之諮詢及協助處理。
八、經濟法規之統計、蒐集及整理。
九、本部個人資料保護之制度規劃及查核。
十、其他有關經濟法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