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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懲戒委員會會議於決議書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通知記帳士公會及財政部前,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均應嚴守秘密。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