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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諮詢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以下人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費:
一、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之委員。
二、諮詢會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列席提供諮詢意見之學者專家、公會或團體代表。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