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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管理部職掌如左:
一、印信典守事項。
二、文電之收發及檔卷之管理事項。
三、議事及文書有關事項。
四、庶務、出納及員工薪給發放事項。
五、公共關係事項。
六、固定資產之管理事項。
七、工程營繕及維護事項。
八、有關管理之其他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