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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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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依本辦法所聘僱之外國人,於結束聘僱離華時,應向有關機關辦理出境手續,持有隨從證者並繳回隨從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