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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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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聲請人得偕同隨員抄錄、重製或攝影卷宗,隨員應出示證件,並於閱卷登記簿簽名或蓋章。
隨員不得單獨在場閱卷。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