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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羈押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6 條
看守所非有法院或檢察官之釋放通知書,不得將被告釋放。
前項通知書格式由法務部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