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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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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4 條
屬於同一所有人之船舶救助,仍得請求報酬。
拖船對於被拖船施以救助者,得請求報酬。但以非為履行該拖船契約者為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