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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4 條
新品之標準如下: 一、未經使用保持新品之顏色及品質者。 二、雖經短暫時間使用,繳回後經整理包裝仍為新品狀況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