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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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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環教認證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環境專業與淨零排放策略人力培育之研究發展。
二、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與設施場所之認證、評鑑及管理。
三、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與設施場所資源整合、跨域合作、輔導之規劃、執行、推動及管理。
四、環境專業與淨零排放策略人力培訓及交流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環境保護專責與技術人員資格審核、證書核發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環教認證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