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4:4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事業單位勞工查詢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監督委員會應予提供。
監督委員會未盡監督責任或處理失當時,當地主管機關得通知其改善或改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