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5: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應於每航次出港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農業部漁業署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填報及上傳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列印裝卸清單,於進出漁港時,由海岸巡防機關檢查。
二、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確認船位回報正常。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