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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聯合會置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均為無給職,由會員代表就具有農田水
利會會長身分者選舉之。會長、副會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