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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研究檢驗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檢驗、研究及評估。
二、食品藥物化粧品規格及檢驗方法之擬訂。
三、緊急應變檢驗能量之規劃及建置。
四、藥典之修訂及編撰。
五、區管理中心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檢驗技術支援與協助。
六、相關單位之協助檢驗。
七、其他有關研究檢驗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