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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交通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交通工程設施規劃、設計、審查及督導。
二、交通工程技術標準之研訂。
三、交通疏導與交通管理措施之研擬、執行、協調及推動。
四、交通事故防制與交通安全改善措施研擬、執行及督導。
五、交通控制系統與智慧型運輸系統規劃、設計、審查及督導。
六、交通量調查及統計。
七、公路照明與隧道機電系統規劃、設計、審查及督導。
八、交通維持計畫書之審查及督導。
九、交通安全及管理相關宣導業務。
十、其他有關交通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