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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2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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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影視廣播出版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其交易行為及購買成本
之原始憑證,經稅捐稽徵機關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者,依稅捐稽徵法及所
得稅法有關逃漏稅處罰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