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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著作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管理。
二、著作權之教育推廣。
三、著作權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著作權爭議之調解。
四、製版權登記、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音樂著作強制授權之許可。
五、協調執行智慧財產權之相關保護。
六、兩岸著作權相關事務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著作權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