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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辦法所定應逕予關閉之帳號,倘已依其他法令遭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者,應依其他法令優先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