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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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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銀行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經濟研究處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銀行制度與業務之研究事項。
二、關於金融貨幣政策之研究事項。
三、關於外匯及國際收支情勢之研究事項。
四、關於金融統計之編製及分析事項。
五、關於資金流量統計之編製及分析事項。
六、關於國內外經濟金融資料之蒐集及分析事項。
七、關於經濟金融情勢預測及金融政策影響效果之計量分析事項。
八、關於研究與統計業務報告及書刊之出版編輯事項。
九、關於國際金融機構之資料供給及交換事項。
十、關於本行圖書資料與研究業務相關各類經濟金融資料之管理及服務事
項。
十一、其他有關經濟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