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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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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據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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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分期付款票據,受款人於逐次受領票款及利息時,應分別給予收據,並於票據上記明領取票款之期別、金額及日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