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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不受本辦法第三條聘僱數額、第六條許可效期及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