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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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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醫務室職掌如下:
一、教職員工、學生(員)醫療、保健及防疫事項。
二、緊急救護及傷病患者之初步處置事項。
三、教職員工、學生(員)健康諮詢及衛教、藥物諮詢與用藥指導。
四、依處方箋調劑藥品。
五、藥品、醫療器材申請與保管事項。
六、新生入學體檢事項。
七、委訓學員體檢事項。
八、其他有關醫務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