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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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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人員或其他有權受理檢舉犯罪之人,檢舉組織犯罪,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