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2:0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證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公證書類,應使用縱二九七毫米,寬二一0毫米(A4 尺寸),每平方公尺七十公克重白色紙張;公、認證書用紙應加印法院公證處、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僅辦認證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或候補公證人事務所名稱字樣。
中、英文結婚書面公證書,應使用尺寸、加印字樣同前,每平方公尺八十公克重,加印寬零點五公分「雙喜」、玫瑰花、紅心或其他表徵幸福喜氣圖案之淺粉紅色紙張。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