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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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司法院檔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檔案室簽收案卷,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收發文是否為原件。
二、本文與附件是否齊全。
三、文書處理手續上有無欠缺。
四、有無附送公文經辦登記卡。
五、有無污損或與本案無關文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