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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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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少年及家事法院為辦理強制執行事務,得設執行處,或囑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為執行。
執行處置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及執達員,辦理執行事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