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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植物種苗試驗研究及應用推廣業務,特設種苗改良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為四級機構,並受本部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