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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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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預算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訂定之。
八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 (營業部分) 之編審 (為簡便
計,以下簡稱國營事業預算)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照本辦法辦理
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