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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主計處 (以下簡稱本處) 為健全國民經濟會計之查編及全國資源總
供需估測,加強各方聯繫與配合,改進編估方法提高確度,以增進統計效
用,特依據本處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設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 (以下簡
稱本會)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