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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省政府交通事業機構現職差工晉升士級人員考試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臺灣省政府交通處所屬鐵路局、公路局、各港務局暨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簡稱各交通事業機構) 現職差工晉升士級人員考試,依本辦
法行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