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17:2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供臺中加工出口區(以下簡稱臺中區)之工業用水設置臺中區工業給水站,除依法登記水權外,特訂定本辦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