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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撥放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訂定全文 7 條,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礦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