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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8 條
依本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備下列書件:
一、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符合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二項第五款或第七項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
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除前項規定之書件外,並應檢附經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所列單位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