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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大學系統設系統委員會,由系統主席召集,其任務如下:
一、系統重要政策之審定。
二、組成系統各學校合作及整合事項之審議。
三、對組成系統各學校有關學院、所、系、跨校學程及研究中心之規劃事項提出建議。
四、系統規章之審議。
五、系統行政組織與跨校研究中心之設立、變更及停辦之審議。
六、對外爭取各項經費與資源,以促進系統之合作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