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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農會屆次改選時,自中央主管機關評定次屆農會總幹事遴選合格人員名冊之日起,至新屆次總幹事就任前,農會不得辦理勞工之聘僱、升任或主管職務之調動。
農會總幹事於該屆中途出缺時,農會不得辦理勞工之聘僱、升任或主管職務之調動。但有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者,於前項名冊評定之日前,不在此限。
農會進用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經新進聘任人員考試合格者,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