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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礦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違反前條規定訂立之契約,無效;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將礦業權讓與、信託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