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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退休教職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
時恢復:
一、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領受月退休金後,再任有給之公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