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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學校法人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因改選、補選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變更組織而為學校法人變更登記時,其聲請書應由現任董事長、董事半數以上簽名蓋章,並加蓋學校法人印信。其他事項之變更登記,其聲請書得由現任董事長簽名蓋章,並加蓋學校法人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