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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集會遊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或代理人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