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7 條
假處分裁定,應選任管理人管理系爭物者,於執行時,執行法院應使管理人占有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