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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6 條
簡易訴訟程序在獨任法官前行之。
簡易訴訟程序,除本章別有規定外,仍適用第一章通常訴訟程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