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1 17:3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旅行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旅行業設立分公司,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
一、分公司設立申請書。
二、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
三、公司章程。
四、分公司經理人名冊及經理人結業證書影本。
五、營業處所之使用權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