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7 02:2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合於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
留職停薪
,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關服務應升官等考試時,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後,得視為考績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